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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公告
连城县青少年宫
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
因工作需要,连城县青少年宫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和人数
青少年宫宣传人员1名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无违法、违纪等行为记录。
(二)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三)文字编辑能力强,熟悉办公软件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。
(四)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,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优先。
(五)年龄在22-30周岁(1989年2月25日-1997年2月25日出生)。
(六)学历要求: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。
(七)招聘岗位及要求(见下表)
序号 | 招聘岗位 | 招聘 人数 | 专业要求 | 学历 | 性别 | 年龄 |
1 | 青少年宫宣传人员 | 1 | 不限 | 大专及以上学历 | 不限 | 22至30周岁 |
三、报名办法
(一)报名相关事项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9年3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(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)。
2.报名地点:连城县青少年宫(连城县北大西路56号青少年宫三楼),咨询电话:0597-8922015。
3.报名方式:现场免费报名。报名应带材料: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,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,户口所在地的综治、计生证明,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本人其他相关资料(包括已取得的能展现自身能力及风采的材料,如论文、项目方案、发表文章、获奖证书等)。
4.不得参加报考情况:
(1)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;
(2)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处于党纪、政纪处分期间的;
(3)受过行政处罚的;
(4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党籍的;
(5)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的;
(6)国家法律法规、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。
(二)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,经初审通过的,由报考者本人填写《连城县青少年宫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》。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,若有虚假,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。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。
(三)招聘方式:面试
1.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。
2.面试由连城县青少年宫组织,面试按照应聘职位要求进行。
3.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,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。
4.面试时间:另行通知
5.面试地点:连城县青少年宫
四、体检与考核
1.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:面试成绩第一名参加体检考核。
2.体检的项目、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〔2005〕发1号)及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9号)文件要求组织实施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,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放弃体检资格。体检费用个人自理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,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以复检结果为准。参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,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3.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,由连城县青少年宫组织人员对其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能力素质、工作态度、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。
五、研究聘用
面试、体检、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,经集中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。如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,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六、聘用办法
(一)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连城县青少年宫签订劳动合同,办理劳务聘用手续。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,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(二)聘用人员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一个月,试用期工资2000元/月,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,继续履行劳动合同;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,自主择业。
(三)工资等福利待遇:待遇固定2400元/月(含“五险”个人自缴部分) 。
七、加强监督
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连城县纪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,监督电话:3329909(正常上班时间)。
连城县青少年宫
2019年2月25日